舒適堡結業|容海恩倡政府為接受預繳式消費的公司提供認證 設消費者保障金

政治

撰文: 區綽彥

發布時間: 6 小時前

最後更新: 6 小時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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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、何敬康、陳家珮等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會面。(容海恩fb圖片)

有38年歷史的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,上月突然宣布暫時全線結業,令大批購買了會籍服務的市民成為苦主。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、何敬康、陳家珮等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及其團隊會面,促請政府跟進不良營銷手法。容海恩建議,政府為接受預繳式消費的公司提供認證,同時為合約制度提供樣本,以及設立消費者保障金,多管齊下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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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海恩指,新加坡早在2000年已開始實施認證計劃,致力推動服務及零售行業採取公平營商手法。她認為,香港可以參考類似做法,開放予美容、健身、水療等接受預繳式消費的業界參與認證計劃,只要商戶符合條件,如設立了足夠冷靜期、訂立明確收費政策等便可獲認證,減少市民遇到不良營銷手法的風險。

她建議,政府可為預繳式合約提供樣本,減少消費者接受不良、欺騙性、不公平的合約條款損害,政府可以在合約內要求服務商強制提供冷靜期、收費上限、按月分期付款等,避免消費者需要一次性地繳交大額金錢,同時合約亦需列明消費者在指明情況下可以取消服務合約,確保消費者能夠再三考慮其購買決定。

就預繳式消費合約的支付方式,容海恩建議,設立消費者保障金,在消費者支付金額後,相關金錢會先轉到消費者保障金,待冷靜期或使用服務過後才轉到商戶,這做法並不影響商戶收益,但可避免商戶一次性收取大量資金,一方面能夠對立心不良的商戶加強限制和阻嚇力,另一方面在客戶遇到商戶忽然倒閉的情況時亦能較容易追討。

容海恩:單靠《商品說明條例》未能有效打擊不良營銷手法

容海恩認為,不良營銷手法問題已積存多年,而目前單靠《商品說明條例》顯然未能有效打擊,政府應盡快參考海外地區的法例和案例,並研究是否需要修例或立法,採取新措施加強執法,既加強保障消費者的權益,亦減少日後出現類似舒適堡的情況的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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